但放眼四周,全是人,里面的是自己的武装,外面的是从山头蔓延到山脚的敌人。他们呐喊着,为了敌人脑袋上顶着的一斤金而前赴后继的冲杀。
戈矛在不大的小山四周林立成一片密密麻麻的的森林,让自己和赵雍以及三百勇士哪里也逃不出去。
现在的结局只有一个,杀敌或者是被杀。
“老师,杀人,第一次是很不好受的,但杀了一个之后,就不再恐惧了,反倒会让人兴奋,然后变成麻木。既然成为赵人,就要习惯于杀人和被杀,我们祖上都是从杀人和被杀里走出来的。厮杀,是我们赵人的骨髓血脉,我们必须习惯。”
赵雍,拿着一杆长戈,用和他的年龄极度不相称的冷漠和娴熟的技法,杀死了对面一个敌人,然后还在好整以暇的教导着他的老师。
小小年纪,杀伐如此果断,手法如此娴熟,可见他早就将杀戮当做平常事了。
“初次杀人,难免紧张,向老师这样的人,第一次杀人,要拿长兵器,只有和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杀了他,才能让你的恐惧感大大的降低。而当你杀了第二个人的时候,你就不再恐惧,反而变得亢奋。这就是杀人犯为什么总是杀人的原因,你不要指望一个杀人犯会放下屠刀,忏悔之后成为一个谦谦君子的。”
赵兴认为这个学生说的很对,于是,他捡起了地上的一根长戈,然后向远处的一个敌人刺去。
那个敌人正在应付另一根长戈的勾刺,结果赵兴的长戈就很轻松的勾下了他的脑袋。
当那个脑袋滚落的时候,赵兴感觉自己的感觉果然好多了,不但颤抖在身手上消失了,就连心情也变得轻松了,更有了一种跃跃欲试的亢奋。
这种亢奋变成了兴奋,赵兴有一种引吭高歌的强烈yù_wàng。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一声出,几百将士一起怒吼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正义的高歌,这是慷慨赴死的欢唱。歌声在震天的喊杀声中冲天而起,一唱三和直达霄汉,随着歌声,三百将士的战斗开始出现了韵律,士气叠叠高升。同样在这歌声中,正义得到了伸张,敌人的气势渐沮。他们开始犹豫,他们开始犹豫是不是杀了高高在上的太子的正义。
从生被这歌声惊心,不能让上面的三百来人再唱了。再唱下去,自己的军心就散啦。自己必须反击,他张开嘴也想唱一首歌,压住敌人的士气,提升自己的斗志。但张了几次嘴,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唱什么,这个时代歌曲太少了,反反复复的就那么几个,自己总不能学人家唱同样的歌吧,那就落了下风了。
抓起鼓槌,猛的击鼓。
战鼓的隆隆声,打乱了土山上三百将士的歌唱节奏,击发了进攻将士的热血,他们再次呐喊着决死冲锋。
一面高歌死战,歌声让他们有了信念目标,让他们充满了正义感,几百年的礼教,让将士们知道为什么而战。
赵军也在拼死的厮杀,但他们越战越气馁,同样的礼教让他们心生羞愧。这不是国战,不是为家族而战,他们是在以下犯上,他们不占礼,这里的礼是礼教。
最终,正义和礼教让他们退却了,让他们放弃了战斗。在正义的歌声压住了不讲礼的战鼓生。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放弃了对面敌人,羞愧和茫然战胜了对一斤金的贪婪,转身向山下逃跑。
所有的人,就一起向山下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