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灯火下,莉莉声音娇嫩,充满小女儿的娇媚,说不出的动人。罗兰觉得一颗心怦怦乱跳,胡乱猜道:“那是6枚?”
莉莉没察觉到罗兰的异样,她激动地脸颊红扑扑地,急不可待地要和罗兰分享喜悦,她打开钱箱盖子:“这个月,赚的钱已经超过8克朗呢。加上前两个月的,我们总共攒下了15枚金克朗!”
简陋的木钱箱里,整齐地码放着一叠叠银马克,在灯火中闪耀着可爱至极的光芒,让人看了就觉得心中异常踏实。
罗兰心中也充满喜悦,他真没想到,依靠抄书竟能攒下这么多钱。15枚金克朗,放地球那就是45万人民币啊。
单凭他抄书的这份收入,如果不追求法术,完全足够他过上富足的好日子,如果抄书生意一直这么好,再积攒几年,攒上数百枚金克朗也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就如洛坎迪所说,他娶莉莉为妻,夫妻举案齐眉,抄抄书、凿凿石头,种种花、养养孩子,这辈子绝对会过得相当快活。
这样的好日子,罗兰心中竟有些向往。
但,这种向往只持续了一瞬,他就又想起了被迫留在绿百合庄园的薇思,想起了初见都灵城时,心中涌现那股豪情壮志。
对了,还有帕克劳德那狗东西,两人算是彻底结仇了,如果他不奋力往前,以后绝对会让这小人整死。
的确,抄书的收入,能让他过上好日子,努努力的话,甚至能攒出学费来,但却远远无法担负翠绿烈焰酒的开支。他以后进了术法学院,更是要购买昂贵的法术书,这钱就更加不够用了。
他暗暗警醒自己:‘罗兰,你决不能因为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心生懈怠。薇思还在等着你呢,你决不能辜负她。想要保护你在乎的人,你必须奋力向前,必须成为强大的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