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也立刻重视起这个问题,这不光是版权侵权的问题,更关乎熊猫熊的国际形象,甚至华夏旅游的国际形象,以往可以对这些版权侵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这一次事关重大,说什么也不能松懈。
随后,工商部门的领导们立刻表示,会在全国范围内加强针对盗版熊猫熊相关的打击治理。
李牧也当场表态:“牧野科技已经在全国省会城市都确定了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届时,我们将委托他们,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对盗版侵权行为进行起诉,为了杜绝盗版,我们已经通过了一亿元维权预算,届时将在全国范围内对侵权者提起民事诉讼,也希望各地工商部门能够支持我们的维权工作,如牵扯到刑事犯罪,还需通过工商部门向公检法进行沟通。”
牧野科技的法务部门效率很高,他们已经与大陆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顶尖律所建立了合作关系,牧野科技将委托他们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帮助牧野科技进行熊猫熊形象的维权,这一次,李牧的目标是,一个盗版商都不放过。
对李牧来说,盗版商、或者盗版个人,如果只是单纯的从自己的公司赚点钱,自己也不会费尽心思的赶尽杀绝,但是,盗版也要分情况,熊猫熊的战略意义极其重大,说什么也不能被盗版拖入泥潭。
不只是熊猫熊,还有今年就要上映的《飞虎队》,这部电影战略意义也很重大,如果有盗版商盯上它,到时候自己一定要让他们倾家荡产。
所以,李牧决定,哪怕是维权成本再高,牧野科技也会欣然接受,如果一个厂商靠盗版熊猫熊赚了十万块钱,那牧野科技可以花二十万的成本,逼他把这十万元吐出来,再把他送进监狱。
如果一位个体户靠盗版熊猫熊赚了一千块钱,牧野科技也会把他找出来,然后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成本,让他在退清所有违法所得之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后,工商部门面向全国发布文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查处辖区范围内关于熊猫熊的制假造假情况,要求务必做到三点:
第一,及早发现造假、及早制止侵权;
第二,所有已生产商品务必追回销毁;
第三,与公安机关配合,对生产、销售盗版制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管齐下的处理方式。
而且,工商部门还在文件中给出了工作指导。
他们要求各地的工商部门,直接从市场开始溯源,只要发现盗版商品在市场上流通,立刻先问责销售者,然后通过销售方一步步向上溯源,一直到将生产企业的责任人找出来。
如果生产、销售盗版的是企业,工商部门直接查封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且根据盗版商品的数量、市值,来决定是否转交公安机关,理论上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就务必要转交公安机关审理。
如果生产、销售盗版的是个人,则直接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法的,依照非法经营罪、侵犯知识产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文件一经发出,各地工商部门立刻把它当做了近期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立刻开始进行积极筹备,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击盗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