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御史台的人,一开口就是理直气壮,气势汹汹。
可惜刘辰星油盐不进,就笔直地跪坐在牢房,依旧慢条斯理道:“儿,不认。”
“首先,诸位所谓的证据便漏洞百出,请先核查清楚,平康坊的宅子是何人所买?”
“其次,圣龙八年四月,贝州乡饮酒,有众多贝州有名望之人参加,他们可与儿无关系。诸位可前去问他们,那时出现在贝州的人,究竟是魏王还是李川。”
“这两处问题,和证据息息相关。若不彻查清楚,何来证据确凿?”
比起前两日的回答,今刘辰星日回答的更为详细,却是问得他们哑口无言。
第一问题仲耀祖查有此人,却找出来,疑点已有。
第二个问题他们还尚未深入。
御史台审问不下去了,只能又记录了一份差不多的笔录之余,同样得出了一个结论,状告刘辰星依靠魏王科举舞弊一案可能涉嫌诬告。
如是,三司会审这一日,刘辰星凭借自己提供的笔录,让案件从单一状告她科举舞弊,变成她和魏王被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