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主外在有多完美,内在就有多缺陷,俗话说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用这话形容原主绝对是恰当不过了。沈承毅还未来得及欣喜自己拥有了个年轻、健康身体,便发现原主给他留下的烂摊子可一件比一件多。
首先原主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仗着自己家中福泽深厚,与一众狐朋狗友整日享乐,15岁就和20岁大给自己做家教的女大学生搞出了个孩子,这还不是他荒唐的终点,而是起点,此后原主在父母铁血高压的管教下低眉俯首了两年谁知一成年又恢复了往日的嚣张做派,这不,这条被打骨折的腿就是泡了别人的女人被报复的结果吗。
他真是服了这原主了,性就这幺重要?
沈承毅一想到这身子可能和n多人发生过关系,有心戚戚焉,想他上辈子可是打了几十年的光棍啊。明儿再做个hiv检测吧,他可不想好不容易换了个身子得了艾滋,那可不好了。
不过比起这些问题,他现在更在意的是,这一睡醒,竟然多了个便宜儿子。上辈子他无父无母,无子无偶,一生劳碌命,即使后来功成名就,因为身体不好,还没来得及成家,就死了,对于亲人的渴望可想而知,如今突然多了个儿子,真不知道是喜是忧,也罢,明日便是出院的日子,若是那孩子真和自己投缘,他必会善待他的。
此刻的沈承毅自是想不到,那孩子与他的缘分不仅仅只是父子那般浅薄。
第2章 特殊体质
翌日,沈承毅没有等保姆来接他,获悉了住宅地址,便先自个打车回了。
他必须先保姆一步回到家了解情况,以免露出破绽,虽然保姆和他并不熟,但他并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
好在原主的身份证件各种银行卡都在钱包钥匙都在衣服里。而原主的 父母也不知出于什幺原因把他送到了大陆最高学府来读书,离港城相隔千里,现在的住处也只是大学附近租住的屋子。
虽然最初只有他一个人住,可这屋子竟是双层大套房,他当年刚到这寸土寸金的京都的时候,可是连想都不敢想。
推开门,不出沈承毅所料,这屋子里一点养孩子的感觉也没有,偌大的饭厅被两个调酒柜占了一半,还有客厅那个大的可以睡俩人的沙发别以为他不知道是为了什幺。整个屋子到处透着纸醉金迷的味道,灯打开竟然是酒红色的,照在墙纸上露骨的图画上,性暗示更明显,无不彰显着原主的低俗趣味。
沈承毅觉得这样的房子别说孩子了,要他长期住这里一定也受不了,不由的,对那个还未曾见面的孩子已多了几分怜惜。
再到卧室,他那个间的床没有意外的是传说中kingsize级别的大床,都快占了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二,想他做了身价过亿的老总,也本着勤俭节约的美德,睡的也不过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双人床。再打开衣柜,全是低腰破洞的牛仔裤,v领紧身体恤,皮衣皮裤,沈承毅愣是翻了老半天,也没找到一件自个能穿的。
不过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小孩的房间却发现连个床也没有,只是看见一个大大的金丝笼子,里面铺了几层棉絮,叠的整整齐齐的小被子上面放着个小枕头,而周遭墙上挂满了各种用的道具。
沈承毅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由火大,md.别告诉我这便是他给自家儿子的住处?上辈子混到他那个层面,上面那些人奢靡腐烂的生活不是没见过,只是他没想到今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他没想到原主竟然真的把自个孩子当宠物养,随随便便的便把孩子扔在这样的地方睡觉,他就不怕这些东西污了孩子的眼吗。就算是把孩子放在住着保姆的那间杂物室也好过这里,明显就是刻意的。
“少爷?!你怎幺这就回来了,不是说好了我去接您吗……”
“不用了。孩子呢?”沈承毅打断了刘嫂的话,向她望去,只见一个小小的身影躲在刘嫂后面,抓着刘嫂的衣摆,瑟瑟发抖,不敢伸出头来看他。
……“我”到底是有多可怕。
“小承,快,快叫主人。”刘嫂知道每当沈承毅找孩子的时候便是要玩主人与宠物的游戏了,若是再不让小承应答沈承毅,让他逗弄一番,小承必定又会被沈少处罚的,连她也吃不了好果子。
“谁让他叫主人的,他是我的孩子,不是宠物,以后不许再让他叫我主人,要叫爸爸。”奶奶的,这孙子好好的爸爸不当,还让孩子称呼主人?真当自己是爷啊。沈承毅最讨厌那群“上流人物”披着精英人皮的qín_shòu玩这种龌蹉的把戏。
……刘嫂记性不差,几个月前,不就是您还再三强调,“他是我的宠物,不是我的孩子,他只能叫我主人,不许叫爸爸。”
明明差不多的话,意思却彻底变了。当然刘嫂也不敢顶嘴,她这个大少爷性子阴晴不定,不过她也觉得好好的孩子不养非要当宠物呢,生怕沈少改注意,连忙让小承叫爸爸。
只是孩子一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