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钧得了表彰,还不甘心,追着领导问:“那,罗强冒险救人这事,能不能给他算工分?”
邵钧问:“能给罗强递材料办减刑吗?”
领导到了私底下,把邵小钧同志拎过来,耳提面命说:“我说你还没完了?这事儿罗老二没挨处分没关禁闭,就是照顾他,工地也赔钱了,你还想给他减刑?”
邵钧特认真地说:“罗强这算是在突发事故中救人一命吧?他救了赖红兵,其实也救了我,依照民政局官方条例,够格申请北京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吗?”
“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了,怎么就不能酌情减刑?”
领导被邵钧胡搅蛮缠绕进去了。
差点儿越狱逃跑的犯人,怎么一转眼让这人掰成见义勇为好市民了呢?
领导摇摇头,严肃地驳回:“不成,罗强不够减刑条件。”
“而且司法部有这方面规定,涉黑的刑事犯,除非某些极特殊、极重大的立功情况,一般不给予减刑的机会,罗老二基本上,肯定要在清河蹲满这十五年。”
“……”
邵钧眼中希望的小火苗黯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