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有多想,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下楼出门去打车。
酒店在一个交叉路口拐角进深两百米的地方,一般这个点位要走到大路口更容易打到车。我出了门右拐往大路走,左右顾看有没有计程车,完全没注意身边的情况。
一辆五菱面包车突然停在我身边,车门拉开来,下来几个其貌不扬的壮汉,人手一根铁棍。我还没反应过来,头上就挨了一棍。从他们停车到第一棍子打到我头上,这个过程连一分钟都不到。我一下子就被打懵了,毫无还手之力。
头上那一棍几乎是致命的,我倒地时大量的血已经飙了出来,洒了我一脸,连视线都遮掉了。我完全没看清楚那些人的样子,铁棍就接二连三地打在我头上,身上,快到我都感觉不到痛。
就在我以为自己的小命要就此报销时,围着我的那些人忽然像受到了强劲的冲力,四仰八叉地往外跌了出去。我费尽力气半爬起来,一把抹开蒙住我眼睛的血,朦胧地看见了那个在梦中跟我纠缠不清的男人!
他劈手夺下了一根铁棍,就用来当做武器。每一个被他打中的人,都只能倒在地上□□翻滚。他们的手或者脚,都出现了异样的弯曲,看上去都是骨头断了。
很快,所有的人都被放倒了。我头昏脑胀,恍惚听见人群的叫嚷声和远远传来的警笛,却完全没有力量动弹。
我看到那个朦胧的身影,在满地打滚的人堆里快步朝我走来。就像从前的每一次,踏碎所有的危险,冲到我的身边来。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冲刷了沾在睫毛上的血,视线马上又变成一片模糊的红色。
当他单膝跪在我身边,试图将我扶起来,我用尽了所剩下的全部力气,紧紧抱住了他。
这回不是在梦里,是真真实实的拥抱。我有些神志不清,但是我能分辨,微凉的血肉之躯。
“小哥。”我几乎是哽咽了,拼命地、疯狂地把自己往他身上贴。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念过一个人。
我们一直都在经历离别,喜欢的,不喜欢的,讨厌的,不讨厌的。每一次,就算我们知道分开后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我们也都会欣然接受。哪怕当初的那一刻滋味并不好受。我从来都是这样的人,主动的或者被动的离别对我来说都只是一个瞬间,我们应该做的,还是往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