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晃悠悠的回到了蓬勃寨,最后马车在迈高坎的时候剧烈的摇晃了一下,也将孟云清摇醒了。身边的被子已经散开了,露出一只雪白圆润的手,将孟云清吓个半死。怕自己喊出声,孟云清快速地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慢慢地伸手去摸那只露出的手。
还好,热的。要是死的他肯定要天天诅咒那死王大武。
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就舍不得丢,那手纤长,比他这种做活的粗关节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那手的颜色就像是一截白玉雕刻的,纤白无瑕。摸上去柔柔软软,像是婴儿的肌肤一般细滑。
孟云清认真的摸了一会这只手,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只手,一只细滑的贵人手,一只男人的手,一只好摸的手。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响穿越时空,回到这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孟云清听见身边的土匪都走得干净了,悄悄地捻起被子的一角,露出一头青丝,再往下点,可见一张惨白的容颜,好奇虫越来越大的他,索性将被子打开,露出一个啥都没穿的裸男……
当时孟云清的嘴张到诡异的大度,可以塞进无数个鸡蛋,两只眼珠像是要瞪下来了一般。
果然是个男人……还是个身材极好的男人……这个“好东西”的身材好到孟云清要怀疑自己的性别究竟是不是男人。
男人因为昏迷正沉沉地睡着,完全不知道在睡梦中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另外一个男人用眼光揩干净了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