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只能用闪光弹搏一搏了!
阮玉珠天生是不服输的倔脾气,绝不可能与罪犯谈条件的,因为人质而放过对方更是不可能的事。
倒不是说阮玉珠她草菅人命,主要是她潜意识里是把袁润当成是自己的私有物,所以才会下意识地把自己和她两个人的性命都划到了可以冒险的范围内。
当然了,阮玉珠对这个冒险的度还是有所掌握的,不可能去冒那种九死一生十死无生的险——对于她现在自己想采用的闪光弹封眼,然后再爆起突袭,她还是有几分把握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大胆——要知道袁润再怎么也是个退伍兵,胁持她的人被封了眼,她怎么也会有所行动吧?
至于袁润同样会被封眼这种可能,就不在阮玉珠的考虑之内了——两个人也是积年的发小了,那是比闺蜜还要闺蜜的闺蜜了,互相间的了解也称得上是了如指掌,阮玉珠相信袁润会对自己用什么招术办法心知肚明的。
现在的问题是,距离还差着至少五米,要怎么缩短这五米的距离?
“好吧,雷蒙你嬴了!我把枪都扔给你,你放了她,行吗?”阮玉珠高声道,一边双手举起,拿着自己的枪,示意要扔给他。
雷蒙也是个奸猾的,但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抓的这个“当地人”,也是个乔装改扮的前女兵,见阮玉珠要把枪扔过来,虽然心底有些疑惑对方怎么会办这种蠢事,但心底还是一喜——大凡作奸犯科的,心底都有侥幸心理,便是雷蒙此时也是怀着阮玉珠可能是一时脑抽了的想法,便要趁着对方手里没枪,跨出半步来攻击阮玉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