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哭吗?不想哭我们走吧。”林千辰坐直身子,把手伸给他,血锋自然而然握住,拉着她站起来,“我妈生了我,自己却在生下我之后,当天就走了,那天是她十七岁的生日。”
林千辰没想到事情是这样,她不敢接话。
“我妈是南非华裔,十五岁那年,被一个佣兵组织绑架,爸爸把那帮人全杀了,两人由此倾心相爱,外公总觉得我妈活不过十八岁,所以我妈满了十六岁以后,外公外婆就让我爸我妈结婚。”
血锋叹了口气,“我爸不仅本领高强,也精通医术,可最终救不了我妈,我妈去世后,他心灰意冷,于是在这儿隐居。”林千辰紧紧抱着他的胳膊,“姐夫,你这么帅,妈妈是不是特别漂亮?”其实她已经看到过照片,血锋的妈妈,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少女。
这都是些什么称呼?怎么想怎么乱,“妈妈都叫了,你是不是也想姓血啊?”林千辰赶忙点头,“嫁给姐夫,自然可以随夫姓,如果在以前,我叫血林氏,或者叫血门林氏,名字也可以改为血林千辰,姐夫,我很乖吧?”
半山山洼的柏树林中,有一座孤坟,坟上只有离离的青草,没有树木,当兵之前,血锋交代过黑熊他们,要定期拔除坟上长出的树苗,即便五年没有音讯,兄弟们也没有忘记,他心里不禁有些感动。
坟前是一块汉白玉墓碑,血锋跪在碑前,点了香烛,然后焚化纸钱,林千辰在旁边帮着。
碑上的文字不多:血门鬼谷氏之墓,夫血海天,子血锋谷旦立。
焚完纸钱,林千辰突然跪在碑前,双手合十祷祝,“婆婆,我是大仁林家的二丫头,叫林千辰,你儿子是我姐夫,现在我姐也去世了,我会替婆婆和姐姐照顾姐夫,我会对他很好很好,还要给他生三个儿子,一个要成为神医,让他治病救人,一个要成为将军,他要将害死姐姐的人碎尸万段,一个要成为你的乖孙子,让他经常来给奶奶上香,好吗婆婆?”说着又转头看着血锋,“好吗姐夫?”
血锋的嘴唇动了动,忽然抱住林千辰,滚到树林中的草地上,把她死死压在下面,她满脸通红,“姐夫,急着要儿子吗?你不是先天童子功么?你一定要很温柔很温柔,我好害羞,也好害怕……”
林千辰见血锋的头低下来,似乎要亲自己的耳朵,她全身火热,心脏狂跳,初吻从耳朵开始,以后想起来,一定会非常甜蜜,不一直跟木头似的么,怎么突然又这么急?而且还在他妈妈的坟墓边,这未免有些难为情,这么想着,她觉得自己的耳根都红了。
“你会不会叫?”
声音很轻,也非常温柔,林千辰的耳根真的红了,“姐夫,我连手都没让人碰过呢,如果你喜欢,我听到后妈叫过,不过我听到之后就搬出来了,肯定学不好的,不过姐夫,你的辰辰最乖了,我一定会让你开心。”
“这儿是射击死角,你千万别露头,狙击手肯定会耐心等着,周围还埋伏着七个杀手,只有狙击手失败,他们才会出手,你现在就叫。”
话音刚落,血锋的身影立即消失,林千辰愣了一下,不禁失声道,“姐夫,你好厉害,我爱死你了!”说到厉害,马上想起血锋让她叫,这怎么叫啊?不过想着他本钱很足,又忍不住吃吃地笑,“姐夫,你别急好不好?人家是第一次,过程最美了!”
刚开始林千辰还害羞,但想着埋伏的敌人,害怕对方怀疑血锋已经离开,于是想象着他抱着自己,正在肆意而为,热情就不知不觉调动起来,忽然又记起在睡梦中,曾经有过和白马王子缱倦缠绵的经历,虽然醒来之后,发现是自己在摸自己的胸,可感觉也非常好,甚至还有让自己脸红的叫声……
进入丛林,血锋就是王者,一看格局,林千辰就是安全的,他潜出杀手的包围圈,寻找最具有威胁性和杀伤力的狙击手。只要狙击手窥伺在侧,任何人都不敢放手格杀,他最先感知到的危险源,就是来自狙击手。
是谁非要置自己于死地?上山的时候,应该就跟着自己了,距离有三百七十米,这么快就潜伏好并瞄准自己,狙击手很专业,他对高手很尊敬,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下死手。
出了包围圈,就找到了埋伏的准确位置,狙击手隐藏得很好,血锋很快绕到后面,耳朵里不时听到林千辰吃吃的笑声,他杀过正在办事儿的女人,两者的剧情差别太大了。
不过倒也不算太大的破绽,在杀手心目中,这只能说明本少能克制,听上去就像美女在怀,本少还在慢慢**,并没有像生瓜蛋子那样猴儿急,至少自己的正面形象树立起来了。
狙击手盯着射击死角,听着传来的声音,身子居然在有节律地动,“卧槽,一个黄毛丫头,就把你逗成这样,怎么能活到现在?”他如风行水上,无声无息靠近,在他肾俞穴上点了一指,才扳过狙击手的脑袋,“尼玛岛国人,还留你干吗?”说着挥掌拍在太阳穴上,狙击手一声不吭,就此气绝。
血锋拿起狙击枪伏在山石边,装着消/音器的巴雷特m82a1,是他比较喜欢的型号,在瞄准镜里扫了一圈,除两个射击角度不是很好,其他的在他眼里,全都是死人,他吸了一口气,不到十秒开了五枪,枪枪爆头。
血锋拎着枪,向剩下的两个人走去,他并没有刻意隐匿身形,直到只有二三十米的距离,两个人才反应过来,手里装着消/音器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