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他十七岁那年,他父亲去世后不久,宁氏的一个大股东为了夺权,便在一天夜里把他打晕后,把他送到了北美的一所监狱里,在那里他受到了非人的待遇,不能想象他在那儿的三年里,他是怎么熬过来的,那时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信念就是复仇,他要让所有对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
直到三年后,他找到一个申诉的机会才被放了出来,之后他返回s市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害他的大股东也送到了那所监狱里,他要让他尝尝他所承受的痛苦,然而归根结底,他最恨的人还是莫绍康,如果不是他害死了他的爸爸,也就不会有人敢对他下手了。
“你要怪就怪你为什么是莫绍康的女儿。”宁远一边说,一边顺着莫毓姝那优美的颈项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