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外表很强大,可是她的内心也依赖他。
“吃饭啦。”他笑着将托盘放在桌上,拿筷子递给她。
“我取饭的时候,又碰到白意容了。”饭间,方尽跟罗衣闲聊,“他又拿话刺我,还当着许多人,我没理他。”
罗衣就问他:“怎么没理他?讲不过他?”
方尽的脸上有些不以为意,还有些骄傲:“有什么好讲的?那些都是他的下属,我却是你的夫郎,我讲赢讲输都不会有人喜欢我的。”
有妻主喜欢他就够了,别人的那些假情假意,谁稀罕么?所以他没跟那些人多说,就说了一句:“我妻主还饿着,我先把饭端走啦。”就告辞了。
他都不用回头,就知道他们的脸色肯定不好看。
一顿饭,方尽吃得高高兴兴。罗衣就逗他:“你高兴啦?那下午还要我哄你吗?”
方尽一听,顿时拉下脸:“谁说我高兴了?还远着呢!”他将碗筷一收,双手搭在膝上,别过头,露出修长的脖颈,精致的侧脸。
嘴唇抿得紧紧的,像是生气的样子,可是唇角却是向上弯的。
罗衣也不拆穿他,搓了搓手,走过去将他打横抱起来:“哎哟!那可不行!我的小心肝儿怎么能不高兴呢?来,让妻主好好哄哄你!”
两个人在床上度过了一下午。
年纪轻轻的男孩子,正是最好用的时候,罗衣才不会错过大好时机。
两个人颠来倒去,试了也不知道多少个花样,有的是罗衣提出来的,有的是方尽要求的,总之是胡天海地。这一番折腾,两个人都觉得畅快淋漓。
“我的小乖乖,你现在高兴了没有?”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头发都是潮湿而凌乱的,罗衣扭过头,笑着看向小夫郎问道。
小夫郎笑得毫不掩饰:“高兴!”他现在脸皮厚了,不必被子盖着,也说得出羞人的话了:“妻主每天都这样哄我,我更高兴呢!”
罗衣竟被噎了一下。
她心说,孩子,我每天这样哄你,不出三天,你就要废了。
但是又不能直说,他这样年轻,骄傲着呢,一定不肯服气,非要试试的。
两个人手拉着手,去取了晚饭。
吃过饭后,便乘着凉爽的夜风,往安静的山顶去了。
两个人这样甜甜蜜蜜,每天都不例外,看得许多人眼热。很快,那些想要给罗衣做侍君却求而不得的男子,便换了目标。而那些原本寨子里的男子,也加了把劲,向收编来的女子示好,想要结为连理。
因着男子多,女子少,大部分人都被剩下了,只好加大收编力度。白意容一开始不想要太多女子收编进来,但是随着人数的增多,他渐渐控制不住了。而且,不是每个人都听他的,何况还有当面听从,背后依然故我的。他认清事实后,就接受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粮食,马匹,人数逐渐增多。等到山上的人数有五百人时,罗衣便将他们分编整队,开始训练。等到人数突破两千时,她道:“我带你们杀回去!”
她将目标定到了彭城。
这是最先被梁军攻破的城市,说明它易攻难守。而梁军攻破之后,并没有屠城,只是留下部分士兵监守。她要做的,就是率领这两千人,攻破彭城,然后守住它。
因着人多,她便吩咐大家分散开来,分批上路,到彭城城外再汇合。
众人都很听她的,一来是她训练他们,十分严格,大家都怕她,二来原有的山匪们很崇拜她,每收编进来人,都会向新人科普。
身为女子,总是要占些便宜的,收编的人越多,罗衣的威望就越高,牢牢压制住了白意容。他几次想翻身,都失败了,后来就不做挣扎了。很安心地辅佐她,听她差遣。
随之而来的,是他越来越不加掩饰的爱慕之情。他表现得很明显,别人打趣,他也从来不反驳。
原有的一百来个兄弟很支持他,也因为是老人,在军中有比较高的地位,时常能出入罗衣的院子,经常会为白意容说话。
“先生,我们首领长得好看,又有才华,对先生还一心一意,先生就收了他吧!”
“先生的夫郎是不错,但他只会纳鞋底、填锅底,与先生没什么共同话题,不像我们首领,琴棋书画都会,先生纳了他,既能红袖添香,又能讨论大事,岂不是一举两得?”
有时候方尽会撞见,一开始很生气,后来特别生气,再后来会跟罗衣闹气。
“他怎么那么烦?”
“乖宝贝儿,去打他!”
“他是你的左膀右臂,我可不敢打他!”
“我浑身上下都能给你打,何况是左膀右臂?不要客气,打吧!”
因为罗衣不花心,白意容只是一头热,所以方尽虽然经常生气,却也很容易消气。
一转眼,就到了攻城时。
梁国留在彭城的士兵并不多,这一仗打得并不难。
进城后,罗衣吩咐下去一系列指令,如何守城,如何安置受伤的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