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这一条珍贵的生命依然随风消逝了。
虽说他们以前背地里,其实是做著偷窃的不耻行为,但偷窃得手的宝珠饰品,却是全额变相转卖成现金,发放到各个慈善救济机构、孤儿院,以及非洲难民的救援区。
而这,也是莫宇对岚峰暗自抱持著一种崇拜心态的地方。至於夏志钦和岚峰之间的渊源──他就不清楚了。
只知道那个人对於岚峰的死……有种比他还要纠葛万倍的强烈痛苦。
搞不好过了好几年,内心撕裂的伤口还是如当时一样,在背後隐隐抽疼也说不定呢。
「好,笔录结束。你可以走了。」
夏志钦神情暗沉地抿起唇,彷佛也回想起不好的回忆。
莫宇轻瞥他一眼,在走出门口时,回头说道:「喂!夏志钦。」
男人闻声与他对望。「你保重。」莫宇只是想对这个人说这句话。
夏志钦欲言又止地盯著他,旋即一笑:「……嗯,你也多保重。」
「下一次,可别再让我抓到你了啊,莫宇。」他挥了手臂,在莫宇离去前还不忘再出言讽刺他一下。
「不会再有下一次了,笨蛋!」莫宇咧嘴地朝男人比了个中指。
两人相视而笑,然後他转身离开。
其实我是知道的。
岚峰的死,你──是最难过的。
一直都看得出来……只是不想去理解。你这个家伙对岚峰无悔的奉献与照顾,还有那份异常的执著,究竟是为了什麽。
两个男人彼此在内心怀念著,那已成了一段过往的亡灵朋友,眼眶红得跟什麽一样。
而眼睛里流转的,绝对是汗,不是泪。
男儿流汗不流泪……
他突然想到,萧岚峰生前可是最喜欢那一句话啊,就连到了临死前,他也是吐著好几口鲜血,死命撑著难看的微笑,和哭得满脸通红的「香莲」说声温柔的道别。
对不起,不能再保护你了。
可是……我……爱你……
所以,要好好活下去唷。
连同我的人生,也一起努力坚持下去吧?
说到底,他就是个傻蛋。
*
和几个菜鸟警员聊了好久的天,在莫宇被警方释放出来、好不容易走出警察局时,他才发现原来时间已经差不多晚间十一点多了。
像条孤魂野鬼般游走在街道上,莫宇想著自己该何去何从。
听那位带著黑框大眼镜的菜鸟警员说,叶成功……不,是黑睦冲所经营的贝尔蒂塔酒吧已被连锁查封了,而那个「家」也落得相同的下场。
那麽,现在的自己要去哪?
时间都这麽晚了,也没有车次可以坐了。真是雪上加霜,凄惨不已啊。莫宇无奈地摇头叹气,忽然觉得人生没有目标可言。
赚大钱?赚到大钱了又如何?可以开著高级跑车、住著豪华宅邸,然後随便勾手指就有一堆美眉任你选,吃香喝辣、山珍海味,有什麽不好的?还真的挑不出缺点。
只是……只是这样的人生,肯定会感到很寂寞吧。
蓦地,莫宇想起了一个人。拉法西尔──他的前任老板,其实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感受吧?孤独、烦躁,缺乏人情的温暖,想要寻求一丝慰藉。
讨厌,憎恨,无从发泄。
而人的强烈渴望,有时候,是连金钱也无法弥补。
莫宇落寞地自己下了个结论,他仰头看了天色,视线绕了一下周围,发现自己好像走进一个小公园。
这公园挺眼熟的?是先前来过的那座公园吗?他困惑地摸著下颚,长了些许胡渣,摸起来有点刺刺的感觉。
嗯,看来今天他是得露宿街头、喝西北风了……
套著皮鞋的右脚用力踢了地面上一块小石头,莫宇呆望著石头飞速地往前翻滚,不禁低喃地道:「那家伙……」
黑睦冲该不会是因为知道警察会来找他的下落,才故意将自己丢在那里不管,假借出外办事的理由,让他替他背负这个黑锅?
差点就要被警方当成是贩毒的人,差点就要百口莫辩,不分青红皂白的被人关进大牢。
「我被你……骗了吗?」他迳自喃喃地说著,随即讽笑地扯了嘴角。
笨蛋啊,莫宇。他是个杀手,不骗你这傻子,他骗谁啊?不要轻易就被人蛊惑了,这次只是抓去警局喝茶聊天,下次呢?
恐怕就直接丧命了!
挠了挠酸疼的颈项,莫宇叹气地往有著路灯照明的公园步道慢慢行走,忽地,前方一盏淡青色的路灯下,好像站著一个人。
是谁站在那?他寒颤地绷紧全身肌肉,霍地停下脚步。
一双黑眼珠定睛地,想要看清楚那个人的面容究竟是「人」,还是所谓的「鬼魂」。结果没想到……「是你?」莫宇震惊地盯著灯下的人,内心掀起一阵轰然悸动。
腻杀之毒不死你并非讨厌.28.回来填坑了
身形熟悉的高大身影,从绿清的灯光下缓步走出。
黑睦冲神情虽冷峻得没有一丝温度,但那双墨黑的眸子里却窜著一丝担忧的急躁情绪。
原来,他也会露出……像现在如此焦虑的表情来?
莫宇由微惊转为沉默,盯著他,两个人互相对望了许久。
他无奈地叹气,先行举手投降,主动打破这段寂静的气氛:「你这家伙跑到哪度假去了?」
「三天的时间还没到吧?」莫宇皱眉,在他走近自己面前,他听见对方有些不稳的鼻息。
「……今天,你进了警局。」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手机阅读:http://m.book88.cc/105442/
发表书评:http://www.book88.cc/105442/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分卷阅读30)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洛戢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