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驻足下来多看两眼,再去看时,胡烈竟然也刚巧正在一副巨幅照片前停下了脚步。
“这次摄影展的主题是云南,摄影师礼乔治非常喜欢国内的具有民族特色的风景和风土人情,所以在拍摄之中,有景,有人,有当地的生活态度,拍摄之中,摄影师将自己的所感所思注入到自己的作品之中,这才有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一幅幅美妙的作品……”负责解说的是一位微胖的女人,眉眼之间从容而温和,路晨星不自主地顺着她的话语去感受眼前这幅照片——蓝天碧水,花衣的傣族少女眉开眼笑。
远离尘嚣,似乎什么都可以变得更简单纯粹了。
“喜欢吗?”胡烈不知何时走近了,站在她的背后问。
又要像上次那副油画吗?路晨星坚决地摇头,“我也不会欣赏,不过是看个新鲜。”
胡烈倒也不强求,路晨星先他两步走远后,他才跟上。
一圈看下来,路晨星感到尿急,转身停在一面空白墙前等着胡烈走过来。
“我去趟洗手间。”路晨星小声说。
胡烈挑眉,把手伸出去。
路晨星不明所以地看着胡烈的宽大掌心,再抬起头看向胡烈,眼睛睁得圆圆的。
“外套不用脱给我?”胡烈提醒。
路晨星用嘴型“o”了下,把厚呢风衣脱了下来,交到了胡烈手中,小跑进了洗手间。
林采觉得古语说得的确很对。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就像现在,她千方百计地找人查胡烈的*,得到的不过都是废话,而她不过路过来看个摄影展,就能看到胡烈和——他藏密不透风的女人。
这不岂不是天助于她?
林采不笨,自然不会去打草惊蛇,只趁着胡烈背对着卫生间接起手机的空档闪进了洗手间。
一直等到路晨星上完厕所出来,站在洗手池边洗手,林采看向镜面中身边那个素颜的女人,眼神就没离开过。
或许是因为林采的太过明显的注意致使目力太强,路晨星缓缓抬起头看向镜子,两人视线相交,却见林采勾唇一笑,并没有因为被别人察觉而收回目光,反而又停留了几秒,才将视线挪开,开始专心涂起了口红。
路晨星被盯的心里发毛,眼神闪躲,甩了两下手上的水,连烘干都没有就跑出去了。
林采嗤笑,这么胆小如鼠,看来也不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林采比路晨星晚了一分钟才从洗手间出来,本以为他们已经走远,没想到映出眼睛的画面却让她咋舌——胡烈竟然体贴入微的给一个女人将压在衣领里的小撮头发勾了出来。
难得见到胡烈这样的男人,口味这么清淡的。林采看着他们二人离开的背影,生出决心,这样的男人,不得到手,她的确不甘心。
“想吃什么?”胡烈开着车,头也不回地问,不等路晨星回答,手机就响了。
胡烈低头看了一眼,腾出手按下接听键,免提。
“老胡,江湖救急!”电话里头传来一阵咆哮。“你丫快点的!”
路晨星还没见过谁这么不客气的跟胡烈下命令,低头瞪眼看着来电显示上“念旧”两个大字,心想这人名字真有意思。
更有意思的是胡烈竟然没有生气,只是言简意赅地告诉电话那头的人,“没空。”
“救场如救火,你是不是人啊,天天回家睡婆娘,有意思没意思?”
“有意思。”胡烈面无表情地回击,“你觉得没意思,是因为你睡不到。”
“谁,谁说的,老子夜夜做新郎……”电话那头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里头又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大哥,嫂子站在你后边。”
一阵静默。
“蓝……老胡我不跟你废话了,我在老房子这等你,我请你吃饭,火锅!”
电话挂的雷厉风行的,路晨星都来不及反应,胡烈已经转了方向盘。
城南聚安巷是整个s市,祖宅保存最完整的地方。路晨星回想以前上学的时候,来过一次,那时候还是夏季,高低不平的墙头里总是探出许多桑树枝,上面也总是挂满了黑紫的桑葚。
这会深秋了,又是夜里,只能看到一团团黑影攒簇在墙头。
车停在了巷子最深处的地方。门口只有一盏微亮的搪瓷灯,锈迹斑斑,站在铁皮门外还能听到屋里面的说话声。
胡烈用力拍了两下门,在这条老巷子里一清二楚,甚至能都听到谁家的狗警惕地叫了几声。
没等多久,门就“嗞呀”一声开了。
“烈哥!”开门的是个染了一头白毛的男子,皮肤黢黑的,脸上堆满了笑。
胡烈大步跨进门槛里,再转身招手让路晨星过来。
路晨星就在白毛的注视下,匆忙跑到胡烈身边。
胡烈一脚踢到白毛腿上,“好看吗?”
白毛回过神,嘿嘿地笑,直说好看,等再看到胡烈快和夜融为一体的脸色,赶紧识相地收起嬉皮笑脸的样子,一溜烟地跑了。
路晨星跟在胡烈身后,刚进屋就看到屋里坐着三个人,站着三个人。刚才开门的白毛就是其中一个站着的,这会还在傻笑。
“麻痹的,等死老子了。”
路晨星发誓,她就没见过衣着品味这么特立独行的男人,脚上一双黑色人字拖,花色沙滩裤,黑背心,外面套了一个绿色军大衣,蹲在椅子上,手里夹着一根只剩三分之一长度的烟,剃着板寸头,却长着一张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脸。
这样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