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马的冲劲,顺势手起刀落,刀刃利落地刺穿了敌人的喉咙,溅出的鲜血染透了袖口的金丝。
不远处,李勖笙的□□似乎为他们扫开了一块阵地,刺向了进击的方向。
叶湮感到,世界变了,藏剑山庄的清风絮语不再。
又或许,自己也一同变了。
念想之间,手已经握上重剑,身体从马上腾起,稳稳落地,四周全是敌军。
风来吴山,乃藏剑剑法中最为让人忌惮的禁招,若非造诣到位,品行端正的弟子,师父并不会轻易传授。
没想到,第一次便是用在这样惨烈的沙场。
手起,刀光转,金芒染血,成奇异色彩。
重剑剑气所及所到之处,无一生还。
叶湮的感官像麻痹了一般,只有身体还在本能地斗争着。
回过神来,自己伫立在尸体中央,远远地有几个叛军逆着自己逃窜。
嘴角勾起苦涩的笑容。
这就是战争……么?丝毫没有想象得那样恐惧,或者亢奋。
只有无尽的凄凉。
幸而,有那个人领着自己,这个战场才没那么绝望。
最终,叛军死亡200人左右,天策身亡89人,行踪不明7人,重伤12人。
看似是胜仗,但整个战场上没有凯歌,没有击掌。
洛阳城外,死一般地寂静。
李勖笙坐在一块石头上,染血的战袍撕裂了一角,拖在地上,□□横放,面色沉重。叶湮缓缓走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将军,西面传来命令,此役虽胜,大局已败,请将军速速西行。我们来得太迟,洛阳和天策,已不在我们控制之下,叛军很快就会再次咬来。”
李勖笙依然沉默着,散乱的头发被凝固的血迹黏在脸上,神色甚是可怖。
“将军,这不是你的错。”叶湮蹲下神,凑近李勖笙的耳边,轻声叹息,“别太过自责。”
“叶公子。”李勖笙突然开口,将叶湮吓了一跳,“过来看,这是什么。”
叶湮心道这李勖笙莫不是打完仗竟然脑子也糊涂了,为何换了称呼,犹豫着朝他的手心看了看。
那是一块有着天策府标记的布料,被撕碎了,里面夹杂着馒头和干肉的碎屑,还有一块镖局的牌子,布上染着已经干涸的血迹。
他认得,那是在洛道的那个少年带走的那包干粮。他意识到了李勖笙的意思,已经沉重的心情瞬间更糟,连劝慰的话也再也说不出来。
李勖笙将布包的残骸拽紧,声音沙哑:“你道做了善事,会有缘分得报。可是这世间,尽是些事与愿违的孽缘。”
“将军……”叶湮深深低下头,“别说了,走吧。李军师已经带着先锋,为我们开道去了。此地……不宜久留,将士们都已经准备离开了,这四周的人已经撤得差不多了……”
李勖笙突然抬起头,紧紧握住叶湮的手,打断了他的话,目光似乎要将叶湮锁在原地:“叶湮,我视你为己出,也绝不是怀疑你的能力,你若是此时想离开这是非之地,我绝不拦你。”
“……李将军怎么还在提这个念头。”叶湮绝然地摇头,“说好了随军远行,便是要陪将军走到最后。”
“我是说真的,总有一天,你会怨我天策府毁了你的人生。”李勖笙一激动,这句话便脱口而出。
叶湮当然浑然不知,只当李勖笙担心自己命丧敌手,露出了坦然的笑容。紧接着,他张开双臂,紧紧抱住李勖笙,身体贴上他满是血腥味的盔甲。
李勖笙吃了一惊,但没有挣脱开来。叶湮阖眸,在他耳边低语道:
“将军,不论叶某是否还有命归庄,我都不会怨天策府。想必跟着你的将士,他们也是这样想的。说好同守四方,便是咫尺不离,这便是我的心愿,也是为了保护和平地带的同门后生能安稳度日,叶某在所不辞。这条命是人世间的大爱所给,我必然要返还世间。”
李勖笙百感交集,有口难言,重重地叹息一声,犹豫了几秒,拥住了怀中这看似安静,单纯,纤瘦,但实际上坚强而倔强的青年。
是怎样的孽缘和福分结合,才将你送到了我的身边?
不曾看懂儿女情长的青年天策将领,突然间感到了心中一阵苦涩而难以抑制的波澜。
军队在沉闷的气氛中,返回枫华,继续西向长安。
叶湮已经渐渐习惯了军旅生活,身上的藏剑衣装不再是唯一的着装,他开始习惯穿戴轻便一些的盔甲出战,习惯粗布衣衫在军营内走动,但出奇的是,面容却依然如月余前一般,保持着江南的秀丽清雅,眼神不见戾气粗俗,肌肤白皙依旧,只是双手变得粗糙而耐磨,双臂双腿的曲线变得有棱角,身材变得精瘦而不纤弱,整个人不再是弱不禁风的公子模样,多了几分英气。
叶湮自幼博览藏剑山庄书籍,且记忆力很好,记得不少志怪志人的民间俗话,加之声线可柔可刚,叙事时善于渲染,神情生动,很是受欢迎。渐渐地,众将士在休整时,找到叶湮围坐着,听上一段俗话,竟然成了习惯。
李勖笙在这时,总是坐在正对这叶湮的位置,倒一杯酒,同其他将士一起听他讲那些天南地北的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