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珂点头,跟着她七拐八拐走进了一家农舍。
四合院的建筑风格,院落不大,里面铺着青石板,干净敞亮。院中心种着几棵无花果树,枝叶茂盛,但许是土质原因,果实不多。
再往里走,进了正厅,里面摆设简单,沙发、茶几等日常家居外多了一个书架。
沈珂瞄了眼书架,有些蒙尘,显然用的不多。她收回视线,坐到沙发上,身后的沙发背放着一本书。巧了,是她最近正在读的畅销书《荒唐乐园》。她鬼使神差地拿过来,翻了几下,看到里面一张发黄的字条,上写着:他翻身过来,先是鼓胀肥硕的啤酒肚顶着她的后腰,再是黏腻的汗水味飘入鼻孔,一切滑稽可笑。
这是《荒唐乐园》的开篇。
沈珂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为什么她会抄下这句话?
棠韵面色淡然,倒了茶水,推过来一杯:“喝吧。不用见外。”
是该见外的。
毕竟6年不见了。
沈珂端起茶水,握在掌心,红唇微张,欲言又止。
棠韵看她状似为难,抿了一口茶水,善解人意地出了声:“虽然我们多年不见,但我们友情摆在那里。你若找我帮忙,一如既往,我总是会帮你的。”
对,她总是会帮她的。
哪怕她说,你跟我哥哥恋爱吧。
她也会点点头。
可那么纯真无私的友情早已凋零殆尽了。
沈珂认真地看着她,对方神色平静,声音平静。无悲无喜,仿若陌生人。如此,还谈什么友情
送张喜帖吗?
想到喜帖,她终究犹犹豫豫地从包里拿了出来。
“我要结婚了。”
一语惊人。
棠韵握住茶杯的手一晃,灼烫的茶水洒在手上。一瞬间,火急火燎的痛从手指蔓延到心里,烧灼着她的神经。但她面色平静,慢慢放下茶杯,轻描淡写地吹了吹手。同时,心里骂了一万遍:傻叉!
尽出糗了!
“恭喜。”
棠韵恢复了正常,面色从容淡然。
而她淡定,沈珂却是有些心虚了。她犹豫了好一会,终是将艳红的喜帖递过去:“我希望你能出席。棠韵,你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曾是。
棠韵咂咂嘴里的茶水,琢磨着这两个有趣的字眼。的确,她们曾是最好的朋友,最亲的闺蜜。时至今日,一想起那种分享过彼此恋情的单纯,她都能痛苦地笑出声来。
好在都过去了。
棠韵接过喜帖,打开来,里面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沈珂穿着纯白的婚纱,妆容精致,美艳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