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驴儿,如果老邓掌柜知道你跟你那些朋友联系,会打断你的三条腿吧!”
郑清仿佛抓住什么大把柄似的,把手伸到回春堂少掌柜面前,挤了挤眼睛:“老规矩,你懂的。”
说是老规矩,其实就是委婉的敲诈勒索。
因为回春堂的老邓掌柜严禁邓小闲外出闯荡,所以有一段时间,郑清的三有书屋就成了邓小闲藏匿外来包裹信笺的地方。只不过每次他让郑清帮忙,总会给少年一点好处。
有时候一枚古旧铜钱,有时候是一片漂亮的鳞甲,还有的时候是一些奇形怪状的小虫子,比如两个脑袋的蚊子、巴掌大的苍蝇蜕、凝在琥珀里的蜜蜂,等等。
就这么一来二去,郑清也养成了在替邓小闲保守秘密之前,向他讨要一点好处的习惯。
直到现在,郑清灰布袋里那个最大的杨木箱子里,还有许多邓小闲送给他的零碎物件。
听到郑清的话后,回春堂少掌柜抬起胳膊,一巴掌将郑清伸出来的手打了下去:“老规矩,老规矩,老你个大头鬼啊……港真,要在学校里,你用这么粗糙的手段跟同学打交道,不出一个月就会被学生会拉进黑名单。”
“听这意思,你勒索的时候有更精细的手段?”郑清虚着眼,打量着面前瘦高的男巫。
“勒索?这是什么话!”邓小闲吹了一口气,将额前那绺长发吹的飞起:“我可是在丹哈格有人啊……你这么胡言乱语,小心告你诽谤!”
经过半年大学生涯的熏陶,郑清也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同的书店学徒了。
丹哈格是什么地方,他不止一次听萧笑说过,所以收到邓小闲的‘威胁’后,他立刻举起双手表示投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相信邓小闲所说的,只不过他觉得这种烘托气氛的玩笑应该点到为止。
“原本我还打算自己从学校引进一些灯火虫呢。”郑清顺势转移了话题,同时拍了拍腰间的灰布袋:“哥在步行街,好歹也有一家铺子,诶呦……”
话音未落,他的脑袋就受到一本线装书的袭击。
“小小年纪,当谁哥呢!”邓小闲吹头发瞪眼,盯着郑清,满脸惊奇:“半年不见,你小子气势见涨啊……以前可是说几句话就脸红的德行!”
郑清翻了个白眼,假装没有听见邓小闲的调侃。
而是继续说道:“……看了大明坊,还有贝塔镇步行街,就知道回字集有多落后了。所以,我之前就想着,什么时候回来给街坊们换换招牌……他们那些铺子的招牌都太老旧了,而且一丁点现代宣传魔法都没有使用。完全不符合商业运行的基本原理。”
就这样,他开始喋喋不休的讲述自己的改造想法,同时对邓小闲身后那座百草堂指手画脚,讲这里可以放一尊炼金人偶、那里可以养一群小精灵,等等。
在他聒噪的时候,回春堂的少掌柜一言不发,只是漫不经心的翻着手中的药书。
直到郑清讲累了,打算喝口水润润喉咙,邓小闲才不慌不忙的竖起一根手指:“想怎么改造是你的事情……能从老爷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铜子儿算你本事。”
“街上这些老头老太太,别的习惯没有,精打细算的本事一个比一个强。”
郑清闻言,双腿一伸,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再也不想起身。
他面前,回字集街道上空,那只飞来飞去的锦鸡忽然张开翅膀,亮出了一段音乐:
“……老杰克转着他的罗盘,脚跟的马刺咔咔作响,他的左眼微微眯着,右手按着腰间的法书……”
听着这熟悉的歌曲,郑清不由扬起眉毛,只不过依旧没有动弹。
他不想动弹了,邓小闲反而来了兴致。
这位回春堂的少掌柜丢下手中的书,站起身,就着半空中那只锦鸡播放的音乐,走了两个滑步,然后扭了扭跨,不时还吹口气,将额前那绺长发吹的飞起,摆着自以为潇洒的姿势。
必须承认,这家伙节奏卡的很准。
“你也知道这首歌?!”
郑清脸上露出一点感兴趣的表情——这是聊天时找到共同话题后最常出现的表情——同时他立刻解释道:“我在学校步行街开的那家店,就经常放这首歌……”
“经典猎曲,哪个巫师不知道。”邓小闲对公费生的大惊小怪很不以为然。
这让郑清有些不忿。
“那你知道老杰克是谁吗?”他挑刺般问道。
“不外乎是某个西部法师,在西进猎妖运动的年代留下了痕迹。”邓小闲吹了口气,任凭额前那绺长发飘飘扬扬,然后自然而然的转移了话题:“提到猎妖……小剑跟我说,你们今年表现不错,还拿了一个奖杯?”
他口中的小剑,就是第一大学裁决猎队的猎手邓小剑,曾经帮助宥罪猎队进行训练。
提及这件事,郑清还必须谢谢面前这位回春堂的少掌柜。
“新生赛冠军……其实我们猎队并没有多厉害。”郑清此刻的态度与之前相比,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显得和气了许多,也乖巧了许多。
“你们猎队没有多厉害……你的意思是,你很厉害,对吧。”邓小闲虚着眼,瞅了年轻巫师一下,呛道:“半年不见,脸皮厚了许多啊……果然,独立生活是最锻炼人的。”
随即,他用一种夹杂着惋惜与怀念的语气叹道:“原来那个天真善良的少年……终于死了啊。”
“滚开!”郑清持续了几秒钟的感恩心态立刻消散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