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的时候,偶尔我会尝试著约铭之一起出去,但是鲜少成功。
我记得失败很多次之後,我都快没耐心的时候,铭之突然答应了。
那时候,看到手机品屏幕上他回的“好”字,我差点激动得摔了手机。
餐桌上,我问他,怎麽突然就答应了。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好看的脸上看不出什麽特殊的表情,“就是公司的餐厅吃腻了,想出来换换口味。”
要说不期待他是因为我而出来吃饭的,那是不可能的,但是,那种期待中包含著绝大多数的自我否定。
所以听闻铭之的回答,伤心有之,但是又不至於伤心到肝颤寸断,只能暗暗苦笑一番,桌上的美食顿时变得毫无味道起来。
晚饭绝大多数都是我做的,每次做著做著,我就想到一句话,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死马当活马医吧,抓住一样是一样。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铭之的饭量就不是很大,倒不是不运动,所以不饿,就是他训练完篮球去吃饭,也吃得不多。
我曾经打趣他说,“够苗条了,不必减肥了。”
铭之一个白眼飞过来,当即便秒杀了我,“学校饭菜太难吃了,将来啊,娶老婆不一定要漂亮的,但是一定要会做菜!”
铭之吃我做的菜,总是吃得很多,即使他不说,我都知道。
这算是那些灰白日子中最大的光亮。
那是骄傲的庄励靠厨艺去挽留一个人的奋斗史和辛酸史。
我曾预想的吃过晚饭两人争吵著不愿洗碗的场景从未出现过,吃完饭,我便乖乖地去收拾碗筷;我曾预想的饭後散步,落日余晖也没有;我曾预想的肩并肩相互依靠窝在沙发看电视的场景更没有。
吃完晚饭,铭之便是抱著书或者电脑,浑身写著“勿打扰”。
晚上休息的时候,我总是抱著他,本来只是想单纯的抱著,但是单单是抱著,我就开始有反应,只能从耳垂後面亲吻上去。
铭之不反抗,当然,更不会主动地去迎合,在他的观念里,我就是个雇主,他还完债,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我偏不,我算是卯足了劲了,花大量时间去研究某岛国的各种段子和技巧,我偏要铭之忘不了这种感觉。
其实,在前戏的时候,铭之都是有快感的,但是我一进入,他就开始疼痛难耐,这我也知道,所以起先几次,我都不得已最後草草完事,自己去浴室解决。
只记得慢慢习惯之後,铭之不再那麽痛得皱眉的时候,我才开始逐渐的攻城略地,一波猛过一波,那种紧致温热,包裹得我情难自已,射在了铭之体内。
我看到他眼中的难以置信和那种羞恶。
习惯了那种无波无澜的平静,我有被这种赤裸裸的厌恶给刺痛。
我把铭之抱到浴室清洗,极其小心,像是对待一个易碎的瓷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