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的后代中挑选出一个最优秀的年轻人,娶另一家的女性,将两块领地合并为一,两次下来,四块领地就会再次统一到一面旗帜下,如何?
再或者说,我们的土地不交给后代,而是由我们四个钟活得长的那些人来共同管辖已经去世者的土地,最后,所有土地也会回到一个人的手中……”
夏利姆挺着他那肥硕的肚子说道。看起来他对自己能想出两个主意来很是满意。
如果说第一个说法还有那么一丁点可行性的话,第二个说法完全就是个笑话。
比谁活得久?你这家伙虽然肥胖不堪,但并不是没可能靠锻炼或者干脆吃点魔药成功减肥。老大夏里昂比你大二十几岁,老二夏兰多也比他大十多岁,指不定都在你前面就咽气了。
再说了,就算有可以活很久的健康身体,被暗杀该怎么办?这个方法可不就是在鼓励互相杀戮么?还扯什么不让贵族的高贵血液洒落?拜托,真的按这个主意来办的话,怕不是四个里至少要有三个被暗杀掉。
对提出这等馊主意的死胖子,众人怒目而视。
不过,这家伙毕竟以前也没干过什么实事儿,能想出一个很一般的主意附带一个馊主意,就已经算出色发挥了。
似乎都有着这样的共识,众人最终倒没有对他发太多的脾气。
不过,被这么多人瞪着时,夏利姆有些畏缩,可等众人移开视线之后,他似乎又有些得意忘形了起来。
“我知道,老人都喜欢幼子,偏偏我这个年级最小的管不住嘴,吃得这么胖,让男爵讨厌了,而他最喜欢的就是夏洛克兄长你。
但这种事在继承法里可没有明确的规定啊,您瞧,男爵并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文件,或者在三人以上的面前下达过口头指示,让您接管整个领地。”
说着,他还挤眉弄眼地笑了两声,别提有多恶心了。
“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男爵大人一定会妥善地处理好这一切才对,毕竟我们都是他的侄子,谁也不是捡来的野种,都一样地高贵。”
听见这样的说法,夏洛克低声啐了一口。
夏利姆完全无视了这位“表哥”的不爽,继续说着:“那么,我们这些活人也应当顺应死者的意愿,妥善地处理好这一切。
比如说我不善于经营,那么就应该分给我一块不用多操心就能够自然有出产的地产,来维持我的体面生活。当然,好酒的二哥也需要这样的帮助,得给他多开辟一块葡萄园才好。
大哥嘛,当然要有一大块土地来展现自己的才华了。而三哥您也不必为了那么多烦心事操劳,有塞温老先生为您抽打那些贱民,自然可以每年都轻松收到六七万斤小麦,绝对不会少。”
这几乎就是挑衅了——六七万斤小麦?一两千亩耕地就可以收上来这么多粮食了,如果不顾及农民吃饱肚子的问题强制征收,连七百亩地都用不了。
而整片领地上,由男爵直辖的耕地差不多有两万亩。剩下的耕地给谁自然不言而明,这胖子的居心可真是坏透了。
突然,他话锋一转。
“想让我不支持大哥也很简单。大哥许诺过多给我三千亩耕地,五千亩荒地。可以吓死不少穷骑士。
你要是能拿的出更多来收买我,那么男爵的空名头送给你也不是不行。”
“附议。”老二夏兰多打了一个嗝道。
大哥夏里昂听了这话,也只是皱了皱眉头,没有多说什么。他们本来就只是合作关系,没有真正的上下级区别。再说了,夏洛克明显也不可能舍得拿出这么多地来。
如果舍得拿出这么多地来的话,就等于是显示了夏洛克的色厉内燃,他们三个人自然会接着得寸进尺地索要更多。
一旦做出了第一次让步,那么接下来的让步就是很简单的了。就像满清鞑子政权,最初还敢出兵和敌人打,被暴打了几次之后,基本上连兵都不敢出就和别人签条约卖国了。
到了那个时候,就算拿到更多好处,夏利姆估计也不会选择倒戈。与其投奔一个需要花重金来收买自己的软蛋,倒不如和其他表兄弟站在一起,从夏洛克身上接着割肉。
夏洛克却咬着牙,脸上露出了沉思的神色。
“嗯……你的要求着实有些过分了,但我也不能真的把表亲都赶出家门饿死,总得给你们一些着落……我正准备新封一位勇敢的骑士,要不就……”
他肯定不是那种愿意割让太多土地的人,这一点洛明在之前为酬金谈判的时候就已经完全了解了。
但他却没有立刻跳起来反驳,而是说着废话虚与委蛇,究竟是什么原因……莫非是上位者的名器问题?!
洛明突然灵光一闪,脑海中掀起了惊雷。
一旦对方开口答应,那么夏洛克固然是拿出了几个骑士领给他们,但这和洛明好不容易才谈下来的半独立地位可完全不同。
正经骑士,是要单膝跪地向封他的领主宣誓效忠的,而且要真正获得通过的话,还得去到王都那里交一笔盾牌税。
后者拖延时间倒还在其次,前者才是最要命的。虽然达不到明清两朝鼓吹的“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的份上,但封君要指挥属下的骑士做些什么事也是不难的,削弱他们,离心他们……都有先天性的优势。
如果逼急了,夏洛克作为封君,甚至可以罗织罪名,用“准备叛乱”之类的借口把他们一个个逮捕了,最后是在冰冷潮湿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