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身体不是特别好,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我听我妈说,小时候家里没钱,买不起奶粉就给我喂豆浆,我听着我的童年简直都想哭了,后来就好了点,可是我读书的时候,还是会比同龄人矮一截,现在能长到177,我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揉了好一会儿,因为头顶的视线,我不敢抬起头与他对视,所幸只看眼前的那团淤青。
浓烈的红花油气味从我的手心,他的膝盖开始向外扩散,很快就扩散到整间屋子都被入侵了。
“我们走了吧,你还能开车吧?”
他伸手拍了一下我的脑袋,“就是磕了一下而已,当我骨折了啊?你……”他指了指我说要带走的钟表,“你还拿不拿了?”
“下次吧。”我看他打算站起来,下意识地去搀扶。
“我没——”他话还没说完就终止了,也没推开我的手。
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事态发展成这样,是我们一开始都没料到的。
赵寅杉帮我把东西全部搬到新家里,我收拾了一些,后来实在没力气了,他说,“还去看门门吗?”
“去啊!”我打起精神,“怎么不去。”
“那走吧,不远,开车就十分钟。”
门门是一只不大的哈士奇,犬舍的工作人员说,“长得很快的,领回去几天就很大了。”
它不像普通哈士奇那样,是浅棕红混着雪白的皮毛,额头上的三把火像一个三叶草花纹,眼睛是鸳鸯眼,一只蓝一只棕,都非常漂亮,我摸了一下它的耳朵,“没那么二呀,挺帅的。”
“不是所有哈士奇都二的,这只长得不二,但性格挺二的。不过这只狗是母的,”她笑了一下说,“可的确是很帅。”
我听了他的描述,对于养宠物这件事来了一点兴趣,我挠了捞门门的下巴,顺了顺他的毛发,听工作人员跟我讲解养狗知识。我听得很认真,不时还发问。
我在犬舍逗留了很久,然后才把门门带走,它有点怕生,但多亏我长得和气,所以和它这么一点时间的接触它也不抗拒我。
我把门门关进了房子里的一个专门为大型犬设置的小房间,比婴儿车略大一些,到达我胸口那么高的木门,涂成了地中海风格的蓝。
我听见了不远处学校的打铃声,知道不能耽搁了。
我拿起钥匙走了出去,说,“我去接我弟弟…你还是先回家吧。”尽管这么说很不近人情,但我肯定不能让程成看到他,更不能让他知道我们现在貌似关系挺熟的样子。
“真遗憾,”他抱着手臂站在我旁边,“我晚上还打算蹭吃的呢。”
“下次吧,总归有机会的。”我说,“对了,下次过来……千万得提前打电话,万一我弟弟在呢……”在的话,这他妈就很尴尬了。
要知道我的手机给赵寅杉的备注都不敢打全名,打的是“三查”,因为打人渣好像也不妥,我就拆分了渣字。
我们并非一同进的电梯,所以我并不知道,我走后赵寅杉上了楼梯。
程乖乖在我的办公室坐着玩手机,办公室里没几个老师在,我问他,“等久了吧?”
“没多久,”他,问我,“搬哪儿了?”
“就学校不远,你想回来也很方便,几分钟的事儿。”我想到,差不多是抛弃我的奔奔的时候到了。
“怎么想到换房子了?”
“原来房东的儿子快回来了,就不打算租给我了,”我摊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刚好房子快到期了,我就换了一个。”
“哦。”他点点头。
我知道即便如此,他也不会想和我住一起。
“先陪我去买菜吧……晚上想吃什么?”
“随便吧,”他说,“做点藕盒?”
“行,”我笑,“炖个绿豆排骨汤好吧。”
当我们回到新的家里,程乖乖的态度我显然是猜对了的,他瞪着眼睛,“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钱?”
“不贵,人家急着租出去,我就刚好要了,比原来那个没贵多少。”我让他放宽心,他是不知道我已然成为了一枚穷光蛋,我估计我的存款还比不上他的。
程乖乖还是一脸狐疑,我只得说,“你的房间,进去看看吧。”
床具我下午的时候就铺好了,也把洗漱用品拿了出来,“还没搬完,下次再去一次,顺便把那边打扫一下。”
他看了一圈,“还有条狗啊。”
我说,“原主留下的,要我帮忙养,我也就同意了,它叫门门。”
程乖乖对这狗不感兴趣,他漫不经心地点了一下头,说:“我进去睡会儿。”
我只得说:“我煮好饭叫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