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铭玉自己把手举在眼前,十根手指如同水葱似的,修长秀气,但不像女子的绵软无骨,反而觉得清清爽爽,自有一番骨肉匀亭的美感。他看了半晌,自觉皮肤确实不错,便附和道:“兴许是江南的水土养人。南人与北人比起来,大多都显得清秀一些。大哥,过不得多久,我就要回扬州了,你随我一起去吧?”
涂凌光的目光又移回到书本上,说:“不去了。在外头住了几月,该要回府了。我父王这几日着急了,我再躲着,他得拿鞭子上门来抽。”
林铭玉啧舌:“昌平王爷脾气这般悍勇,跟大哥你真是南辕北辙啊。”
涂凌光低低笑起来:“你是没见过我王兄,还有得你吃惊的。——好了,安安静静睡一会儿,还有一个时辰路呢。”
涂凌光只说要带他去庄子上玩,林铭玉也就不再多问。
迷迷糊糊睡了半晌,涂凌光在他耳边轻声唤:“铭玉,到了。”
林铭玉从他腿上起来,外头的管家听到动静,上来打起帘子。林铭玉与涂凌光下车,触目是坦坦荡荡一片绿野,一侧是层层叠叠的山坡,一片高高矮矮的院墙坐落在山坡之下。
“好大一片田庄!这都是王府的产业吗?”
涂凌光牵起他的手,一面走一面说:“是我母妃留给我的。你不是要回扬州了么?我这庄子别的没什么,外边圈了很大一片林子,我带你骑骑马,顺便打点儿野外晚上烤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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