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从一只手拿着风筝,一只手撑着座椅往外挪,下车的时候被绊了一下,揪住了跟前祝逢今的衣角,弄出不少褶皱。
他下意识地想道歉,祝逢今却向他伸出手。
左手,带着黑色皮制的手套,厉从想他也许是怕冷。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祝逢今穿得单薄轻便,和自己比起来说不上谁更难以忍受猎猎寒风。
“慢一点,不急。”
厉从将掌心的汗尽数留在裤缝,鬼使神差般地牵住了那人的手。
他的手还很小,因为肿胀而看上去很怪异,一双手不似别的小孩细嫩,整体偏黑,掌心还有几个磨出来的茧。
也就是现在才觉得,原来自己还真的年少,是个孩子,连手都不能完全握住祝逢今的。
他需要仰起头来,才能看见祝逢今像是被精雕细琢、打磨而出的轮廓。
牵着那只手,厉从所触及到的皮料柔软,忍不住稍微用了劲去着重感受,却感觉到小指的地方瘪瘪的。
少了两截指骨。
一股寒意自后背生出,冻住他活络的心思。
是天生的,还是别人造成的?
“不过是少了半根指头,怕什么。”祝逢今看了厉从一眼,“不会让你也少的。”
厉从想的却不是这个。
他的手上常常长泡,用针挑掉时已经很疼,他完全无法想象切断手指会是怎样的感觉。
于是他喃喃地问了:“疼吗。”
祝逢今思忖一下,没有看他,只是平平地看着前方,过了几秒才回答:“不算。”
到生死相交之际走上一圈,就觉得那点痛不过是细痒,无须分出心神去抓挠。
厉从看不分明祝逢今的眼神,却在那一刻感觉到,原来他不是温和无味的水。
他也是苦的。
祝逢今住的是公寓,楼层颇高,厉老三没跟他们上去:“我去买点菜,小从有没有什么忌口?”
“没,我好像什么都可以。”